前言

     真的是太害羞了,三十幾歲的女人,寫言情小說。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稍稍讓我有點信心,寫同人誌這種沒營養的(當然是指我自己這篇貽笑大方)。但都寫了,就貼吧,看到的朋友(目前固定會來就那四五位)見到面或跟我msn時千萬別取笑我,我當下一定會裝傻否認。新朋友喜不喜歡都請鞭小力些,這種免費的垃圾食物,不愛吃倒掉,別再來光顧就是了。

     任何矛盾情結、角色年齡、時空背景設定錯誤、錯別字、標點符號,都歡迎留言指正跟討論。(但又是誰有這美國時間?) 這小說我從一開始打,有零碎時間手就沒停過,一氣呵成沒幾天就完成。畢竟故事在腦中醞釀很久了,從看到路平初登場開始,看完整本哈利波勒3阿茲卡班的逃犯我自己的故事也隨之完成。之後這十年間當然會在心裡修改小部分情節,但整體大方向大致是不變的。

       我腦袋裡有很多故事,每一篇都是言情XDD把腦袋故事變成文字真是害羞的。畢竟我從沒想過成為言情小說家,暫且不管糗不糗,自己的文筆比起席娟、宋雨桐這類大師天差地遠。如果自己腦袋有料點,我又何嘗不想當張愛玲把愛情寫的不著痕跡,抑或成為高行健跟莫言這種上乘作家。

        但我無才無能,偏偏我跟九把刀一樣喜歡熱愛寫作(但刀大的故事是包羅萬象我的是狗屁),我可以寫上兩天兩夜心中充滿狂喜,就算沒有人看又如何,能夠就專心寫作(不管寫的內容多不營養)超級幸福又有趣。既然說過網誌是寫老娘爽的東西,醞釀這麼久的首部長篇小說就這麼誕生也不奇怪,超級爽(也超級糗, so)

       先談為何在眾多故事裡挑這個故事當首部曲。我腦袋中的上千個情節都是無聊單線的兩人世界。都是各片段組成,例如腦裡有三四個很喜歡的告白場景,套用在各故事其實都是合理的。但因為我的狹隘單線情節,睡前自己幻想一下是浪漫有趣,寫成書多單調啊,只有兩位主角,其他配角跟支線發展都很弱(因為我完全對配角的生活毫無興趣),腦袋出現的配角都是功能性的(大概就是用來横刀奪愛或成為絆腳石),這樣的單線其實很適合畫成漫畫,因為我平常在胡思亂想時跳出的都是畫面似的唯美片段。偏偏我不會畫畫,很多情節我用寫得自己都覺得這些心路歷程太狗血了。總之會選擇Stella當首部小說是因為當中的配角夠多(但我寫配角時跟交代各種背景時總覺得很拖,比較喜歡寫主角的情節),故事支線雖不多但跟我其他體才算最不單薄的。

     當然這都要歸功J.K羅琳,霍格華茲的魔法學園太多有趣的人物,每個角色有血有肉才能讓我的同人誌的單線情節穿插的稍微沒那麼單調。其實如果不說破個角色是在cosplay哈利波特的那一位,也是毫不影響小說本身的流暢性。小說的名字雖已取好,但我目前傾向以同人誌當小說的名字,是謝謝羅琳給了我路平,雖然我給了路平截然不同的人生(羅琳姐姐千萬別生氣),雖然我的路平比電影版帥一萬倍XDDD

       再來要說明一下雖然是同人誌,但這篇完全沒有任何暮光之城的影子,當初看到星塵傳奇我有震驚到星之女這個設定的巧合。真巧合,絕沒要抄襲。再來是迪士尼的魔髮傳奇,我原本設定的Stella就是頭髮會發光(因為她是星之女啊XDD)。反正我也沒要賣錢,有任何觸法疑慮我會立刻刪文並跟羅琳致歉。

      史黛拉我自己打成中文起來都覺得不甚好聽,但Stella就是拉丁文的star, 然後也是我高中母校曉明女中的校名,就當是緣分。(只是都取這種名字還怕被黑魔王發現真很大膽無腦哈) 之後有空會再寫一些寫作的心路歷程,這歷程對我而言有趣又曲折,我自己不大看寫出來的成果,因為打字的過程純粹是我抒發準備考試壓力的管道,頗受用,成果慘不忍睹,又如何。

    只是腦袋裡想的總遠比我寫出來的好看一百倍。我實在無能無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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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羊嘿咩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